1.為什么要出臺本《辦法》?
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事業的不斷發展,財政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總量不斷增加,種類日益多樣,結構日趨復雜,截止2006年底全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總額已達5862億元,占全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總額的7.32%,位居全國第二,占全省國有資產總額的33.4%。管好用好如此龐大規模的資產,有效遏制隨意配置、管理混亂、效率低下、損失流失等現象,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率,實現對資產管理各環節的有效監管,成為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和行政事業單位的共同職責和重要使命。因此,本《辦法》的出臺,對于健全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完善公共財政管理體制、優化政府資源配置、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2.制定《辦法》的依據是什么?
為規范和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公共財政管理要求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根據財政部《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5號)和《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6號)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3.《辦法》的適用范圍是什么?
本辦法適用于本省各級行政單位(包括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各民主黨派及工商聯機關)和各級各類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活動。
4.“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概念是什么?
本辦法所稱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是指由各級行政事業單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確認為國家所有,能以貨幣計量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稱,即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公共)財產。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是國家國有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行政事業單位履行職能、發揮作用的物質保障,是公共財政支出的積淀,財政資金的物化表現。2
5.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的形成渠道有哪些?
一是行政單位利用財政性資金購置。為保障履行職能的需要,行政單位用國家財政預算安排的各項經費,購置各項房屋建筑物、專用設備、交通工具等固定資產和各種專用材料、物資、低值易耗品等流動資產。
二是國家調撥。國家無償調撥給行政單位的資產,主要包括劃撥土地、劃撥房產、劃撥設備等。
三是單位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組織收入購置。根據現行財務制度規定,除國家財政預算撥款外,行政單位還存在其他一些收入,用這部分資金購買的資產,屬于行政單位的國有資產。
四是接受捐贈。行政單位以政府名義開展公務活動和對外交往過程中,依法接受捐贈形成的資產,也屬于國有資產的范疇。
6.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形成渠道有哪些?
一是國家撥給。即國家財政撥款形成和直接調撥實物資產或無形資產形成。
二是單位組織收入形成,包括事業單位通過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事業收入,或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收入,以及取得對外投資等其他收入形成資產。
三是事業單位以單位名義接受捐贈形成。事業單位從事的主要是社會公益活動,因此會有接受來自其他組織或者個人的捐贈,這些接受捐贈形成的資產,應當納入國有資產的監管范圍。
此外還有其他途徑取得,依據有關法律確認為國有所有。
7.“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表現形式有哪些?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具體表現形式為“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8.什么是“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是指財政部門、主管部門、行政事業單位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通過制定標準、健全制度、建立信息系統、組織績效評價、開展監督檢查等方式,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配置、使用、處置、收益等過程進行綜合管理的行為。
9.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主要內容包括:資產配置、資產使用、資產處置、資產收益、產權界定、產權登記、產權糾紛調處、資產評估、資產清查、資產信息化管理、資產績效管理和資產監督檢查等
10.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目標是什么?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目標是:(1)保障需求、科學配置;(2)控制增量、盤活存量;(3)合理使用、規范處置;(4)保值增值、提高效益。
11.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是什么?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實行國家統一所有、政府分級監管和單位占有、使用的管理體制。
12.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需堅持哪些原則?
(1)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
(2)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
(3)資產管理與績效管理相結合;
(4)實物管理與價值管理相結合。
13.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實施綜合管理的部門是哪個?為什么?
各級財政部門是政府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職能部門,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實行綜合管理。
一是完善公共財政體制的要求。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對我國的公共財政管理體制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以更好地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作為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重要載體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是其履行職能的重要物質保障,必然要求資產的提供者 —財政部門實施管理。二是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主要由財政性資金形成,國有資產與國家財政的內在聯系決定了國有資產由財政部門實施管理的必然性。三是從資產管理的實踐來看,財政部門負責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工作,有利于實現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資產管理與績效管理、價值管理與實物管理的有機結合。因此,《辦法》根據財政部兩個部令的規定,明確財政部門是政府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職能部門,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實行綜合管理。
14.各級財政部門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主要職責有哪些?
(1)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2)根據國家、省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備標準,按規定進行資產配置、資產處置及產權變動事項的審批,負責組織資產清查、產權界定、產權糾紛調處、資產評估、資產統計報告等工作;
(4)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出借以及事業單位利用國有資產對外投資、擔保等事項的審批;
(5)負責組織行政事業單位長期閑置、低效運轉和超標配置資產的調劑工作,建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整合、共享、共用機制;
(6)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事業單位改革的實施意見,加強對事業單位改革、改制工作中的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
(7)負責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的監督管理;
(8)負責建立和完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信息化管理制度,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實施動態管理;
(9)負責研究建立國有資產績效考核體系,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實行績效管理;
(10)對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和下級財政部門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
(11)向本級政府和上級財政部門報告有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15.各主管部門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主要職責有哪些?
(1)制定本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具體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負責審核本部門所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出借以及事業單位利用國有資產對外投資、擔保等事項,按規定權限審核或者審批有關資產購置、處置等事項;
(3)負責本部門所屬行政事業單位長期閑置、低效運轉和超標準配置資產的調劑工作,優化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推動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共享、共用;
(4)督促本部門所屬行政事業單位按規定繳納國有資產收益;
(5)組織本部門所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登記、統計報告及績效考核等工作;
(6)負責本部門所屬行政事業單位資產信息化工作,并對資產管理信息系統的使用進行指導和監督;
(7)接受財政部門的指導和監督,報告本部門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16.行政事業單位負責國有資產管理的主要職責有哪些?
(1)負責制定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具體辦法并組織實施;
(2)負責本單位國有資產的賬卡管理、清查登記、統計報告及日常監督檢查等工作;
(3)負責本單位國有資產的購置、驗收、維修和保養等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
(4)負責辦理本單位國有資產的購置、處置、出租、出借、對外投資、擔保等事項的報批手續;
(5)負責辦理本單位國有資產收益的收繳工作;
(6)負責對本單位國有資產實施信息化管理;
(7)接受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報告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情況。
17.什么是“資產配置”?
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是指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及行政事業單位根據單位履行職能的需要,按照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規定的標準和程序,通過購置或者調劑等方式為行政事業單位配備資產的行為。
18.資產配置的主要形式是什么?
本《辦法》所講的資產配置,主要指的是非貨幣資產,重點是固定資產的配置。配置方式或形式主要有購置和調劑兩種。
19.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的總原則是什么?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的總原則是 :依法配置、保障需要、科學合理、優化結構、勤儉節約、從嚴控制。
20.資產配置標準應如何制定?
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備標準由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政策、行政事業單位履行職能、職責需要、財力狀況等合理制定,定期調整。
21.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規定的程序是什么?
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購置應納入預算管理,按同級財政部門規定的預算編制程序報批,具體辦法由同級財政部門制定(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同時,行政事業單位在年度預算執行中遇到無法預見的事項需要追加資產配置預算的,由單位提出資產配置申請,按預算編制程序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
22.經批準組建的臨時機構、召開重大會議、舉辦大型活動等如何配置資產?
根據工作需要,經同級政府批準組建的臨時機構、召開重大會議、舉辦大型活動等需要購置資產的,由臨時機構、會議、活動主辦單位提出資產購置申請,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
23.什么是公物倉管理?
公物倉管理是指政府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通過設立有形或無形的倉庫,實施集中管理的行為。
24.哪些資產適用公物倉管理?
對通用辦公設備以及經同級政府批準組建的臨時機構、召開重大會議、舉辦大型活動等需要購置的資產,可逐步實行公物倉管理,
25.什么是公物倉制度實行的“五統一”?
公物倉制度實行“五統一”是:統一采購、統一保管、統一配發、統一調劑、統一處置。
26.資產購置是否納入政府采購?
行政事業單位購置納入政府采購范圍的資產,即采購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資產購置,依法實施政府采購。
27.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后應如何進行日常管理?
行政事業單位對購置的資產應及時進行驗收、登記,錄入資產信息管理系統,并進行賬務處理。明確使用保管的部門,對實物資產要定期清查盤點,做到賬賬、賬卡、賬實相符。
28.房屋建筑物等工程完工后應按哪些要求進行固定資產登記?
房屋建筑物等工程完工后,應及時進行竣工決算和驗收,按規定進行財產物資移交。使用單位要辦理有關權屬證書,并按照固定資產管理要求,及時做好資產登記造冊入賬等工作。
29.行政事業單位房地產證如何管理?
行政事業單位房地產證應實行統一管理。各行政單位、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的所有房地產證,由各級政府委托相關部門或財政部門實行集中管理。
30.行政單位的資產使用包括哪些行為?
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的使用是指行政單位資產自用和出租、出借等行為。
31.事業單位的資產使用包括哪些行為?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使用是指事業單位資產自用和出租、出借及對外投資、擔保等行為。
32.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的使用管理要求有哪些?
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國有資產使用管理制度,規范國有資產使用行為。應當認真做好國有資產的使用管理工作,做到物盡其用,充分發揮國有資產的使用效益,保障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防止國有資產使用中的損失和浪費。應當建立嚴格的國有資產管理責任制,定期清查盤點,做到家底清楚,賬、卡、實相符,并將國有資產管理責任落實到人。
33.行政事業單位資產使用的管理制度主要有哪些?
行政事業單位應當根據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內部資產管理的具體辦法。主要有:資產購置審批制度、資產采購制度、資產入庫登記制度、資產保管清查制度、資產領用交回制度、資產處置審批制度、資產管理崗位獎懲制度、內部審計和考評制度、資產統計報告制度等。
34.什么是“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是指行政事業單位持有的、沒有實物形態、能提供某種權力的非貨幣性長期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
35.哪些資產需要調劑或處置?
同級財政部門對行政事業單位中低效運轉、超標購置或者長期閑置的國有資產,應進行調劑或者處置,促進資產整合與共享共用。
36.行政單位國有資產能進行對外投資和擔保嗎?
不能。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原國家經貿委《關于黨政機關與所辦經濟實體脫鉤的規定》(中辦發[1993]17號)和財政部《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5號)等文件規定,黨政機關不得以任何形式經商辦實體,不準進行投資經營,所以行政單位國有資產也就不應該存在長期投資和擔保的情況。
37.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出借及事業單位對外投資和擔保要由哪些部門審批?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對外出租、出借的,事業單位利用國有資產對外投資和擔保等,應當進行可行性論證,并提出申請,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同級財政部門應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對外出租、出借等事項嚴格控制,從嚴審批。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38.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出借、對外投資和擔保的程序是什么?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對外出租、出借以及事業單位利用國有資產對外投資和擔保的應當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對批準出租、出借及對外投資、擔保的國有資產,經評估后采取公開的方式確定,并簽訂由財政部門制定的統一規范的合同,合同范本和期限由各級財政部門制定。
39.事業單位對用于對外投資、擔保、出租、出借的資產實行專項管理的具體要求是什么?
事業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用于出租、出借及對外投資、擔保的資產實行專項管理,并在單位財務會計報告中對相關信息進行充分披露。有關專項管理的具體要求,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要專項登記。要對這些資產建立專門臺賬,如實登記和反映資產的數量、價值、投資形式、投入單位的名稱等。二是要實行專項考核,要建立這部分資產管理考核的指標體系,對資產的經營和收益分配進行嚴格考核和監督檢查。
40.資產處置的含義及處置的形式是什么?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是指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的轉移及核銷,具體形式包括各類國有資產的無償轉讓、出讓、出售、置換、捐贈、報損、報廢及貨幣性資產損失核銷等。
41.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的范圍包括哪些?
(1)閑置資產;
(2)低效運轉和超標準購置的資產;
(3)因技術或功能原因并經過專業機構科學論證,確需報廢、淘汰的資產;
(4)因單位分立、撤銷、合并、改制、隸屬關系改變等原因發生的產權或者使用權轉移的資產;
(5)盤虧、呆賬及非正常損失的資產;
(6)已超過使用年限無法使用的資產;
(7)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進行資產處置的其他情形。
42.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審批權限和處置辦法由誰制定?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的審批權限和處置辦法,由財政部門根據本辦法另行規定,國家另有規定除外。
43.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應遵循哪些原則?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應當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
44.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應如何履行審批程序?
資產處置應當由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部門會同單位財務部門、技術部門審核鑒定,必要時可由專業技術鑒定部門進行鑒定、社會中介機構進行經濟鑒證。按審批權限報送主管部門或財政部門審批。
45.跨部門、跨地區的資產無償劃轉由哪個部門批準?
跨部門、跨地區的資產無償劃轉需報同級或者共同上一級的財政部門批準。
46.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售、出讓與置換的方式有哪些?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售、出讓與置換的方式有拍賣、招投標、協議轉讓及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47.處置電子廢物及涉密資產有什么要求?
行政事業單位處置的電子廢物及涉密資產,應統一回收,經商職能部門同意后專業處理。
48.行政事業單位分立、撤銷、合并、改制以及隸屬關系發生改變時資產處置的要求是什么?
行政事業單位分立、撤銷、合并、改制以及隸屬關系發生改變時,應當對其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進行清查登記,編制清冊,報送財政部門審核、處置,并及時辦理資產轉移手續。
49.經批準組建的臨時機構、召開重大會議、舉辦大型活動等臨時購置的國有資產如何處置?
由主辦單位在臨時機構、會議、活動結束后按照本辦法規定報經同級財政部門批準報批后處置。建立公物倉管理辦法的地區,所有臨時購置的國有資產全部納入公物倉管理。
50、行政單位國有資產收益包括哪些內容?
(1)行政單位在保證完成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經審批同意,出租、出借國有資產所獲得的收益;
(2)行政單位附屬機關服務中心等后勤服務單位,經審批同意,使用國有資產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所上繳的國有資產收益;
(3)行政單位未脫鉤經濟實體上繳的國有資產收益;
(4)行政單位國有資產處置收益;
(5)財政部門認定的其他收益。
51、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包括哪些內容?
(1)事業單位在保證完成事業發展工作的前提下,經審批同意,出租、出借國有資產以及擔保等所獲得的收益;
(2)事業單位對外投資獲得的收益;
(3)事業單位所辦實體上交的國有資產收益;
(4)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獲得的收益;
(5)財政部門認定的其他收益。
52、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如何管理?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必須嚴格按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有關規定,及時上繳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納入部門預算統籌安排。
53、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的管理要求是什么?
行政事業單位要如實反映和收繳國有資產收益,不得隱瞞、截留、擠占、坐支和挪用國有資產收益,不得違反規定使用國有資產收益。
54、主管部門對國有資產收益的管理要求是什么?
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加強對所屬單位國有資產收益的監督管理,防止所屬各單位隱瞞、截留、擠占、坐支和挪用國有資產收益。
55、財政部門對國有資產收益的管理要求是什么?
各級財政部門要建立健全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收繳、使用、監督管理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并加強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繳納、使用等情況的監督檢查。
56、什么是資產評估?
資產評估,即資產價值形態的評估。是指專門的機構或專門評估人員,遵循法定或公允的標準和程序,運用科學的方法,以貨幣作為計算權益的統一尺度,對在一定時點上的資產進行評定估算的行為。資產評估就是對資產重新估價的過程,是一種動態性、市場化活動,具有不確定性的特點,其評定價格也是一種模擬價格。因此,資產評估需要規范進行。
資產評估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客觀存在的經濟范疇。市場經濟條件下有關產權轉讓、對外投資、資產轉讓、資產拍賣等經濟行為,都需要以資產的公允價值為依據。資產評估的目的,就是為特定經濟行為提供專業的、獨立的價值尺度。
57、需要進行資產評估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事業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對相關資產進行評估:
(1)行政事業單位取得的沒有原始價格憑證的資產;
(2)拍賣、有償轉讓、置換國有資產;
(3)整體或者部分改制為企業;
(4)以非貨幣資產對外投資、擔保;
(5)合并、分立、清算;
(6)整體資產或者部分資產租賃給非國有單位;
(7)確定涉訟資產價值;
(8)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進行資產評估的其他情形。
58、不需要進行資產評估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事業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進行評估:
(1)經批準,行政事業單位整體者部分資產無償劃轉;
(2)行政事業單位下屬的事業單位之間的合并、資產劃轉、置換和轉讓。
(3)發生其他不影響國有資產權益的特殊產權變動行為,報經同級財政部門確認可以不進行資產評估。
59、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評估有哪些規定?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評估工作應當委托具有相關資產評估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實行核準制和備案制。資產評估項目核準具體范圍、標準由各級財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
60、資產評估項目核準制的含義是什么?
核準制是指國有資產行政事業單位發生經各級人民政府批準實施的重大經濟事項,需要進行資產評估的,應將有關材料和資產評估報告報經財政部門對資產評估項目的合法性、合規性進行審核的制度。
各級人民政府批準實施的重大經濟事項涉及的資產評估項目,由同級財政部門負責核準。對需核準的評估項目,行政事業單位在委托評估機構之前,應及時向財政部門報告有關項目的工作進展情況。財政部門認為必要時,可對項目進行跟蹤指導和檢查。
61、資產評估項目備案制的含義是什么?
備案制是指行政事業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后,在相應經濟行為發生前,將評估項目的有關情況專題向財政部門或財政部門委托的部門報告并由后者受理的行為。
行政事業單位發生應當進行資產評估的經濟行為時,除了報經財政部門進行核準的項目以外,其他所有的國有資產評估項目都需要進行備案。
62、行政事業單位進行資產評估的前提條件是什么?
為確保評估活動的正常開展,切實維護行政事業單位自身的合法權益,一般講,行政事業單位要具備以下兩個方面的條件后才能開展資產評估工作:
(1)涉及資產評估的經濟行為應當取得合法依據,如有效的批準文件、經濟協議等;
(2)納入評估范圍的資產的產權應當明晰,不存在產權糾紛,即納入評估范圍的資產應具備有效的產權證明文件,如房產證、土地使用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等。
63、行政事業單位在國有資產評估過程中的主要職責是什么?
進行資產評估的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并對所提供的情況和資料的客觀性、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預評估機構獨立執業。
64、什么是產權糾紛?
行政事業單位產權糾紛是指由于行政事業單位財產所有權及經營權、使用權、等產權歸屬不清而發生的爭議。
65、行政單位之間發生產權糾紛如何處理?
行政單位之間的產權糾紛,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財政部門或者同級政府調解、裁定。
66、行政單位與非行政單位、組織或者個人之間發生產權糾紛如何處理?
行政單位與非行政單位、組織或者個人之間發生產權糾紛,由行政單位提出處理意見,并報經財政部門同意后,與對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依照司法程序處理。
67、事業單位與其他國有單位之間發生產權糾紛如何處理?
事業單位與其他國有單位之間發生國有資產產權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以向同級或者共同上一級財政部門申請調解或者裁定,必要時報有管轄權的人民政府處理。
68、事業與其他非國有單位之間發生產權糾紛如何處理?
事業單位與非國有單位或者個人之間發生產權糾紛的,由事業單位提出處理意見,經主管部門審核并報同級財政部門批準后與對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依照司法程序處理。
69、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的含義是什么?
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是指財政部門、主管部門或行政事業單位,根據各級政府及其財政部門專項工作要求或者特定經濟行為需要,按照規定的政策、工作程序和方法,對行政事業單位進行賬務清理、財產清查,依法認定各項資產損溢,真實反映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占有使用狀況的工作。
70、在哪些情況下應當進行資產清查?
行政事業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進行資產清查:
(1)國家專項工作要求或者本級政府組織資產清查的;
(2)行政事業單位進行重大改革或者整體、部分改制為企業的;
(3)遭受重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資產嚴重損失的;
(4)會計信息嚴重失真或者國有資產出現重大流失的;
(5)會計政策發生重大更改,涉及資產核算方法發生重要變化的;
(6)同級財政部門認為應進行資產清查的其他情形。
71、單位自行組織資產清查應履行什么程序?
單位自行組織資產清查的,應當向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按照規定程序報同級財政部門批準立項后組織實施。
72、資產清查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內容主要包括基本情況清理、賬務清理、財產清查、損溢認定、資產核實和完善制度等。
73、資產清查損溢由誰審批?
由各級財政部門根據資產清查的具體辦法對行政事業單位包括資產清查損溢在內的資產清查結果進行批復認定。
74、資產清查的程序是什么?
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除國家另有規定外,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1)行政事業單位在主管部門、同級財政部門的監督指導下設立或明確資產清查工作機構,制訂本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
(2)行政事業單位按照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實施自查;
(3)除涉及國家安全的特殊單位和特殊事項外,行政事業單位的自查結果須委托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專項審計及相關工作;
(4)行政事業單位向主管部門報送資產清查工作結果報告,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同級財政部門;
(5)同級財政部門對有關資產損溢進行認定,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核實;
(6)根據同級財政部門資產核實批復文件及時進行賬務處理,并辦理相關資產管理手續;
(7)根據資產清查工作情況,建立完善各項規章制度。
75.資產信息管理的含義是什么?
資產信息管理是指利用計算機網絡技術,對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的現狀以及配置、使用、處置等環節進行動態管理。
76.資產信息管理的目的是什么?
資產信息管理的目的是依靠現代信息管理手段,對資產配置、使用、處置、收益等全過程實施動態監管,提高資產管理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實現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目標。
77.行政事業單位實施資產信息化管理的要求是什么?
行政事業單位實施資產信息化管理的要求是按照資產管理要求,對資產實施信息化管理,使用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信息管理系統,及時登記有關資產變動信息。
78.財政部門實施資產信息化管理的要求是什么?
財政部門實施資產信息化管理的要求是建立和完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信息化管理制度,建立全省統一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信息管理系統,并依據各單位國有資產信息建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信息庫,實現信息資源共享。
79.為什么要使用全省統一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信息管理系統?
全省使用統一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信息管理系統是金財工程的統一要求,是實現資產管理動態化、預算編制精細化的重要舉措,是編制年度新增資產配置預算的技術支撐,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實現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的有機結合,對進一步創新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管手段將產生積極的影響。
80.行政事業單位使用其他資產管理軟件有什么要求?
行政事業單位使用其他資產管理軟件的要求是經過財政部門同意后按照“江蘇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軟件”的統一標準和接口規范,組織好軟件接口的開發和數據交換工作,保證各個環節數據的動態銜接,實現資產數據的動態更新。
81.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績效管理的含義是什么?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績效管理是指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及行政事業單位利用單位的年度部門決算報表、財務報告、財產清查、資產統計報告、資產管理信息化數據庫等資料,采用多層次指標體系和采取多因素的方式方法,科學考核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配置、使用、處置等效益的行為。
82.資產績效管理的考核原則是什么?
資產績效管理的考核原則是“經濟性、效率性、有效性”。
83.資產績效管理的目標是什么?
資產績效管理的目標是通過科學合理、客觀公正的方法、標準、指標和機制,真實地反映和解析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運營效果,提高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運營效率和效益,實現政府行政和公共服務目標,推進節約型社會和公共服務型政府建設。
84.財政部門應如何實施資產績效管理?
財政部門要積極探索國有資產績效管理的方式方法,逐步建立資產管理績效考核體系,按照“經濟性、效率性、有效性” 的原則,實現資產績效管理的目標。要充分利用績效考核的結果,總結經驗、推廣應用,查漏補缺、完善制度,加強管理、提高效益。
85.主管部門及行政事業單位實施資產績效管理的要求是什么?
主管部門及行政事業單位實施資產績效管理的要求是積極探索國有資產績效管理的方式方法,不斷提高財政資金安排使用的物化率和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的安全性、完整性、有效性。
86.哪些部門應履行國有資產監管職責?
財政部門、主管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當認真履行國有資產管理職責,依法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益。。
87.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的方式有哪些?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的方式有單位內部監督與財政監督、審計監督、社會監督相結合,事前監督、事中監督、事后監督相結合,日常監督與專項檢查相結合。
88.主管部門違反本辦法的相關規定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配置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或者審核、批準國有資產使用、處置事項的工作中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在上繳、管理國有資產收益,或者下撥財政資金時,違反本辦法規定的,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的規定進行處罰、處理、處分。
89.行政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國有資產管理過程中違法違規行為主要有哪些,應如何承擔法律責任?
行政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國有資產管理過程中違法違規行為主要有:一是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財政資金配置資產;二是擅自占有、使用和處置國有資產;三是擅自提供擔保;四是未按規定繳納國有資產收益,應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的規定進行處罰、處理、處分。
90.財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的相關規定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財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上繳、管理國有資產收益,或者下撥財政資金時,違反本辦法規定的,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的規定進行處罰、處理、處分。
91.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如何管理?
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中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的,參照本辦法執行。
92.實行企業化管理并執行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的事業單位,其國有資產如何監管?
實行企業化管理并執行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的事業單位,由財政部門按照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有關規定實施監督管理。
93.事業單位投資創辦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以及與行政單位尚未脫鉤的經濟實體,其國有資產如何監管?
事業單位投資創辦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以及與行政單位尚未脫鉤的經濟實體,由財政部門按照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有關規定實施監督管理。
94.行政事業單位產權登記工作如何開展?
行政事業單位產權登記工作由各級財政部門根據需要組織實施。
95.現階段國有資產產權界定依據的主要法規文件有哪些?
現階段國有資產產權界定依據的主要法規文件有原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國有資產產權界定和產權糾紛處理暫行辦法》(國資法規發[1993]68號)及國家科委、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關于印發〈集體科技企業產權界定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科發政字[1996]075號)。
96.行政事業單位行業特點突出,需要制定行業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的,由哪個部門制定?
行政事業單位行業特點突出,需要制定行業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的,由同級財政部門會同有關主管部門根據本辦法制定。
97.本《辦法》制定的主要法律依據是什么?
本《辦法》制定的主要法律依據是財政部《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6號)、《行政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9號)、《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8號)、《企業財務通則》(財政部令第41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關于深化收支兩條線改革進一步加強財政管理的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1]93號)、《財政部關于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通知》(財綜[2004]53號)、《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91號)《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若干問題的規定》(財政部令第14號)、財政部《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備案管理辦法》(財企[2001]802號)、《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427號)、《江蘇財政監督辦法》(省政府令第32號)等。
98.本《辦法》體現我省哪些特點和創新之處?
本《辦法》主要吸納了財政部兩個部令的框架、內容及其章法和條款,根據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實際需要及近年來形勢發展變化的情況,結合我省實際,作了適當補充、修改和提煉,在資產管理活動應遵循的原則中首次提出了“資產管理與績效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并增加了“資產收益”、“資產信息管理”、“資產績效管理”等獨立章節,又創新提出了探索建立公務倉管理制度,對行政事業單位房地產證實行統一管理制度,對行政事業單位處置的電子廢物及涉密資產提出了統一回收、專業處理等制度。
99.今后我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制度框架體系如何?
本辦法頒布實施后,我省將按照“先急后緩、先易后難”的原則,出臺各相關配套制度和具體操作規程,形成我省特色的行政事業資產管理《辦法》《專項配套制度》《操作規程》等三個層次的資產管理制度框架體系。
100.本辦法的執行時間?
本辦法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