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財政部和教育部關于“過緊日子”有關要求,充分認識厲行節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樹立“過緊日子”思想,依據《江蘇省省級行政事業單位通用辦公設備和辦公家具配置標準》及我校實際,現就嚴格通用型辦公設備與管理通知如下:
一、嚴控辦公電腦添置。個人辦公用臺式電腦或筆記本電腦不超過1臺。臺式電腦不超6000元/臺,筆記本電腦不超8000元/臺。
二、嚴控打印機、復印件、一體機的增配,提倡共享共用。單房間(網絡打印機)配置1臺/間,原則上不配置彩色打印機,打印機總數不超部門人數的50%, 其中: A3網絡打印機不超部門人數的15%, 價格不超9000元/臺。普速復印機不超過單位人數的5%。價格不超過35000/臺。
三、碎紙機、傳真機配置數量上限為部門人數15%。
四、掃描儀、投影儀配置數量上限為部門人數5%。
五、單反照相機根據機構職能和工作需要配置,原則上部門配置不超1臺、10000元/臺。
六、使用教研、科研等各類項目經費采購筆記本電腦、打印機等設備,原則上不得重復購置。因工作需要確需增配的,需經部門審批,分管校領導批準后,申請采購。
七、固定資產未達到使用年限的,原則上不得報廢或更新;已到使用年限尚可使用的應繼續使用。
八、部門超額配置的辦公設備,原則上統一調配使用。
國有資產管理處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