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信息職業技術學院
采購與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修 訂)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學校采購與招標投標管理工作,提高學校資金使用效益,保證采購質量,控制采購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維護學校利益,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廉政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特修訂本辦法。
第二條學校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適用政府采購法;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外的或政府采購限額標準以下的及非財政性資金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適用本管理辦法。
本辦法所稱采購,是指校內各院系(部門)使用財政性資金及與之相配套的其他非財政性資金,采用購買、租賃、委托、雇用等方式有償取得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本辦法所稱貨物,是指各種形態和種類的物品,包括設備、原材料、食品、圖書、藥品、用品等。
本辦法所稱工程,是指建設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新建、改建、擴建、裝修、拆除、修繕等。
本辦法所稱服務,是指除貨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購對象,包括物業管理、安保、維保、印刷、中介服務、定點服務、營業場所承包、門面房出租等。
第三條采購與招投標應當遵循如下原則:
1.公開透明、公平競爭、公正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
2.計劃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3.公開招標采購為主、其他采購方式為輔原則;
4.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相結合的原則。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學校設立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由書記、院長任組長,分管紀檢審計、財務、后勤資產工作的校領導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招投標工作組和招投標監督組。
(一)領導小組主要職責如下:
1.貫徹執行國家招標采購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全面負責學校采購與招標工作;
2. 討論、審議學校采購與招標工作的規章制度及實施辦法;
3.討論、審議學校采購與招標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4.監督、指導學校招標投標活動中的各項招標業務工作;
5. 審定重大采購項目的采購與招標方式。
(二)招投標工作組主要職責如下:
1.在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對學校各類項目的招標投標工作進行統一管理,負責學校招標投標活動中的各項招標業務工作;
2.研究制定學校采購與招標工作的規章制度及實施辦法;
3.依照有關法規和學校有關規定組織、指導、協調學校各有關部門實施各項目招標工作;指導招投標中心按規定應由政府招標采購中心辦理的項目招標工作;
4.聽取招投標中心工作匯報,指導招標工作中的重要事項;
5.審議重大采購項目的招標,提出因特殊情況無法實施招標項目的采購方式供學校決策;
6.審核學校“專家信息庫”的成員;
7.完成學校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招投標監督組工作職責如下:
1.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相關規定,制訂學校采購與招標監督工作的規章制度;
2.監督采購與招標工作中相關部門及工作人員是否按國家、學校有關政策、法規、制度執行采購與招標活動;
3.對采購與招標過程、項目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和決算等相關事項進行嵌入式監督;
4.受理采購與招標活動中有關違紀違規問題的投訴;
5.向學校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匯報采購與招標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五條學校招投標中心負責學校招投標工作的組織和管理,為招投標項目的各參與主體提供服務平臺。主要職責如下:
1.貫徹執行招投標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學校關于招投標的各項規章制度、工作紀律;
2.在學校招投標工作組的領導下具體開展學校采購與招標活動,包括但不限于組織編制招標文件、發布招標公告、接受投標報名、資格預審、發售標書、初擬招標項目評分細則、簽發中標通知書、組織采購項目的合同洽談、會簽采購合同等;
3.對需要進行考察的項目,參與項目考察;
4.負責組建和管理“評審專家庫”和“供應商信息庫”;
5.接受項目申購部門對中標單位具體表現的反饋意見,參與中標項目完工的驗收活動,處理招投標工作中出現的商務糾紛等相關問題;
6.做好招投標項目相關文件資料的記錄、整理工作,并在合同簽訂后完成。
7.完成招招投標工作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申購部門,指負責采購項目具體實施的職能部門或者使用部門。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采購與招標項目的立項審批和資金落實;
2.配合編制招標文件,提供潛在投標人資格審查條件、技術要求等;
3.負責采購與招標項目技術標釋疑;
4.對需要考察的項目,負責組織考察小組進行考察,并撰寫考察報告并報招投標中心備案;
5.負責擬訂合同文本,參與合同洽談、審簽并負責合同的履行。
6.檢查項目的完成進度、質量,參與最后驗收,處理維保事項;
7.嚴格履行合同,如項目執行過程中出現重大變更(包括實施內容、金額等變更),及時書面報告項目業務主管部門及招投標中心,經學校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七條項目業務管理部門,指招標采購項目的歸口管理部門,主要職責如下:
1.需要論證的項目,對申購部門的可行性方案組織專家進行論證;
2.參與項目考察;
3.選派代表參與相關采購項目的評標工作;
4.參與項目的驗收;
5.監督合同的履行。
第八條 學校根據采購與招標工作的需要,依法組建項目評標委員會、談判小組、磋商小組或詢價小組,主要職責如下:依據國家相關政策法規,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準和辦法,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和比較,推薦所需數量的中標候選人。
第三章 采購方式的選擇
第九條學校采購采用以下采購方式。主要包括:
(一)公開招標是指學校或由學校委托政府或社會采購業務代理機構以招標公告方式邀請非特定的供應商參加投標的采購方式;
(二)邀請招標是指學校依法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中隨機抽取3家以上供應商,并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其參加投標的采購方式;
(三)競爭性談判是指學校組建談判小組與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就采購貨物、工程和服務事宜進行談判,供應商按照談判文件的要求提交響應文件和最后報價,學校從談判小組提出的成交候選人中確定成交供應商的采購方式;
(四)單一來源采購是指學校從某一特定供應商處采購貨物、工程和服務的采購方式;
(五)詢價是指學校組建詢價小組向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發出采購詢價貨物通知書,要求供應商一次報出不得更改的價格,學校從詢價小組提出的成交候選人中確定成交供應商的采購方式;
(六)國務院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采購方式(如協議供貨、定點采購、競爭性磋商、網上商城等)。
公開招標應作為學校采購的主要采購方式。
第十條因采購項目的專業性、特殊性、工程項目的時間性等原因,無法實施公開招標的,或招標項目在二次公告后仍然不滿足公開招標要求的,或出現廢標的,由申購部門填寫《采購方式變更申請單》(附件1),按相關程序報批后,可采用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等采購方式。
第十一條 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或者服務,可以依照本辦法采用其他相應的方式采購:
(一)邀請招標
1.具有特殊性,只能從有限范圍的供應商處采購的;
2.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項目合同金額的比例過大。
(二)競爭性談判
1.招標后沒有供應商投標或者沒有合格標的或者重新招標未能成立的;
2.技術復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者具體要求的;
3.采用招標所需時間不能滿足用戶緊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計算出價格總額的。
(三)競爭性磋商
1. 政府購買服務項目;
2. 技術復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者具體要求的;
3. 因藝術品采購、專利、專有技術或者服務的時間、數量事先不能確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計算出價格總額的;
4.市場競爭不充分的科研項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
5.按照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以外的工程建設項目。
(四)單一來源采購
1.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
2.發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的;
3.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百分之十的;
4.公共服務項目具有特殊要求的。
(五)詢價
貨物規格、標準統一、現貨貨源充足且價格變化幅度小的采購項目可采用詢價方式采購。
(六)網上商城
單項或者批量在20萬元以下,且在《江蘇省政府采購網上商城目錄》內的,可以通過政府采購指定網上商城執行采購。
第四章 采購組織形式的選擇
第十二條學校采購組織形式分為政府采購、學校分散采購和各二級部門自行采購。
第十三條 政府采購是指由學校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凡按規定必須由省、市政府采購的項目,均應委托省、市政府采購中心實施采購。
第十四條 凡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外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下的以及非財政性資金的采購項目,實行學校分散采購。學校分散采購限額標準為單項或批量采購預算金額一次性達到1萬元及以上的,超10萬元以上的項目委托招標代理機構執行。單項雖未達到以上標準,但在一定時期內(一個月)同類采購預算總金額達到以上標準的,也應實行學校分散采購。學校分散采購項目由招投標中心負責組織實施。
第十五條單項或批量采購預算金額1萬元以內且不屬于政府集中采購和協議供貨范圍內的采購項目,由各部門自行采購。
第十六條單項或批量金額在5萬元及以上、政府采購限額標準以下的,除特殊情況外均必須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采購。5萬元以下的,可采用其他相應的方式采購。
第十七條學校招投標監督組對受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辦理招標事宜進行監督,對代理機構違反委托合同約定、違規操作、有損于學校利益的行為應當及時提出和制止,拒不改正的,可提請學校解除委托合同。
第五章 采購項目論證及計劃申報
第十八條凡屬于學校安排的重要項目和大額度資金的采購項目,須進行項目論證。招標項目承辦部門應遞交《項目論證報告》(附件2),由項目歸口管理部門組織專家進行充分論證,提交院長辦公會(黨委會)批準后,方可進行采購。辦理采購審批手續時,應提供《項目論證報告》、專家論證意見和領導審批意見等佐證材料。
第十九條 各申購部門應在每年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下一年度采購計劃的申報,經批準后列入年度采購預算。
有序推進采購意向公開。除以協議供貨、定點采購方式實施的小額零星采購和由集中采購機構統一組織的批量集中采購外,按項目實施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服務采購均應當公開采購意向。采購意向公開的內容應當包括采購項目名稱、采購需求概況、預算金額、預計采購時間等。其中,采購需求概況應當包括采購標的名稱,采購標的需實現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標,采購標的數量,以及采購標的需滿足的質量、服務、安全、時限等要求。采購意向應當盡可能清晰完整,便于供應商提前做好參與采購活動的準備。采購意向僅作為供應商了解各單位初步采購安排的參考,采購項目實際采購需求、預算金額和執行時間以預算單位最終發布的采購公告和采購文件為準。
后續執行項目采購時通過學校采購招標管理平臺填寫采購申請進入全流程采購環節,其中單筆采購金額達到1萬元以上的需發起采購申請(單項資產達到固定資產金額標準的除外)。
第六章 公開招標采購基本程序
第二十條 招標申請及立項
由申購部門通過學校采購招標管理平臺填寫采購申請,提交《招標采購信息采集模板》(附件3)。
第二十一條編制標書和評分細則
招投標中心根據招標項目申購部門提交的《招標采購八項模板》,編制標書。標書應當包括招標項目的技術要求、對投標人資格審查的標準、投標報價要求和評標標準等所有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以及擬簽訂合同的主要條款。對需要論證的招標文件,組織召開采購項目協調會,組織專家進行論證。招標文件執行采招平臺系統線上審核。
第二十二條 發布招標公告
招投標中心根據經審核批準后的招標文件,通過學校網站、公告欄或其他媒介發布項目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0萬元及以上的,招標公告應發布在校外媒體。
第二十三條 接受報名
(一)招標人根據招標公告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接受投標人的報名,超出規定時間的報名不予受理。
(二)每個項目潛在投標人一般不得少于三家。相關部門都有義務推薦合格的投標人。
第二十四條 資格審核
資格審核方式分為資格預審和資格后審。
(一)招標人對投標人進行資格預審,資格預審通過后,報招投標監督小組最終審核確認。資格審核不合格者,不得參加投標。資格審核的主要內容有:
1.投標單位的營業執照,資質等級證書,生產、安全、銷售許可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
2.投標單位的主要簡歷和企業業績資料;
3.投標單位的注冊資金、會計報表等資信材料;
4.招標文件要求投標單位的其他資料。
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時間至公告發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二)招標人采用資格后審對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的,應當在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資格條件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
第二十五條 招標文件的領取
(一)采用資格預審的,資格審核通過后,合格的投標人方領取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的發售期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二)采用資格后審的,可通過網絡獲取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的發售期為招標公告期。
第二十六條 投標文件的遞交與接收
(一)投標文件應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截止日期前交至招投標中心統一封存。接收時應由現場監督人員、投標人共同檢查投標文件是否按規定密封和標志填寫《投標文件接收單》,投標人簽字認可。快遞投標的,由現場監督人員接收封存,并完好保存快遞外層包裝,填寫《投標文件接收單》。投標文件在招投標會議正式開標前提前開封的,將作為廢標處理,同時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二)在遞交投標文件后至規定投標截止日期前,投標人可以對所遞交的投標文件進行修改或撤回,所遞交修改后的投標書必須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密封和標志。
(三)招標文件規定送樣的,應將樣品隨同投標文件一并遞交。
(四)投標人少于3個,原則上應作流標處理。
第二十七條 開標
(一)開標準備
1.一般情況下,投標截止日期即為開標日期。開標前,招投標中心做好開標相關的組織工作和材料準備工作。
2.項目如有送樣,先需對樣品進行編號,編號對應材料封存。
3.學校根據招標項目的實際情況,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
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應當保密。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的人應當回避,不得進入相關項目的評標,已經進入的應當更換。利害關系者指評標人本人或者近親屬為投標人職工或兼職職工。
4.公開招標的項目,其評標委員會由學校評審專家庫的相應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三人以上單數,其中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二)開標會議程序
1.簽到。評標小組成員、現場監督人員、申購部門代表人員及招投標中心現場工作人員簽到,若需投標人到場的,投標人也須簽到。
2.招投標中心現場工作人員宣讀招投標紀律,并簽署廉潔承諾書;
3.組長宣布開標會議開始,介紹參加開標會議的人員及分工;
4.資格后審的,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
5.組長宣布評標細則及評分辦法。
6.進入評標階段,評標委員會評審專家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和比較;設有標底的,應當參考標底;投標文件中如有含義不明確的內容、明顯文字或計算錯誤,可當場要求投標人(若投標人在場)或由招投標中心工作人員當場致電投標人就投標文件做出澄清或者說明,并即時傳真確認,由評標委員會集體簽字后生效。但澄清或者說明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或者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7.招投標中心現場工作人員對評標全過程應予以記錄,全程進行錄音攝像,詳細記錄評標現場有關的真實情況。
第二十八條 定標
評標委員會根據評標結果對中標候選人進行排序,學校可以按照評標委員會提出的中標候選人名單確定其中標人。
第二十九條 中標
(一)招投標中心整理《評分匯總表》和《評標記錄》,并由相關人員簽名。
(二)招標中心發布中標公告,若投標人在中標公示期間對招標項目提出書面形式質疑時,招投標監督組進行調查,將結果報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
(三)經公告3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由招投標中心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不作落標解釋。
第三十條資料整理送歸檔
招投標中心按照檔案管理具體要求將與公開招標項目相關的資料歸檔。
第七章 非公開招標采購基本程序
第三十一條采用邀請招標方式采購的,社會代理機構/招投標中心應當從符合相應的資格條件的供應商中,通過隨機方式選擇三家以上的供應商,并向其發出投標邀請書。其基本程序遵循公開招標采購程序。
第三十二條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招標的,應當遵循下列程序:
1.成立談判小組。社會代理機構/招投標中心組織談判小組,談判小組由學校代表和有關專家共三人以上的單數組成,其中專家的人數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2.制定談判文件。談判文件應當明確談判程序、談判內容、合同草案的條款及評定成交的標準等事項。
3.確定邀請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名單。談判小組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名單中確定不少于三家的供應商參加談判,并向其提供談判文件。流標或者廢標后,邀請剩余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不少于兩家以上的供應商參加談判,也可重新邀請其他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
4.談判。談判小組所有成員集中與單一供應商分別進行談判。在談判中,談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與談判有關的其他供應商的技術資料、價格和其他信息。談判文件有實質性變動的,談判小組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
5.確定供應商。談判結束后,談判小組應當要求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最后報價。談判小組根據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供應商,并將結果通知所有參加談判未成交的供應商。
第三十三條 采取單一來源方式招標的,應當遵循下列程序:
1.單一性專項論證。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的,需提供單一性專項論證報告(附件4),報招投標工作組審批,10萬以上執行單一來源采購的項目還需提請院長辦公會審議。
2.單一來源采購公示。社會代理機構/招投標中心對擬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的項目相關情況在公開媒體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3.確定單一來源采購的供應商。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經過批準后,單一來源采購公示無異議,項目使用部門申請的供應商即為物資或服務的最終談判供應商。
4.組織商務談判。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為沒有競爭性的直接采購談判,社會代理機構/招投標中心應組織談判小組。談判小組由學校代表和有關專家3人以上的單數組成,確認所購物資或服務的價格、配置、技術參數、售后服務承諾等條款內容。
第三十四條采取詢價方式采購的,應當遵循下列程序:
1.成立詢價小組。詢價小組由學校代表和有關專家共三人以上的單數組成,其中專家的人數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詢價小組應當對采購項目的價格購成和評定成交的標準等事項作出規定。
2.確定被詢價的供應商名單。詢價小組根據采購需求,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名單中確定不少于三家的供應商,并向其發出詢價通知書讓其報價。
3.詢價。詢價小組要求被詢價的供應商一次報出不得更改的價格并加蓋公章送至招投標中心。
4.確定供應商。詢價小組根據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供應商。
5.公示。招投標中心發布中標公告,若投標人在中標公示期間對詢價采購項目提出書面形式質疑時,招投標監督組進行調查,將結果報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
第三十五條 資料整理送歸檔
招投標中心按照檔案管理具體要求將與非公開招標項目相關的資料歸檔。
第八章 采購合同簽訂與項目驗收
第三十六條 簽訂采購合同
1. 采購合同簽訂總體按照《江蘇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合同管理辦法(修訂)》執行。標的金額達到10000元的,原則上應簽訂采購合同。采購合同由申購部門牽頭與供應商簽訂,后續執行采購合同會簽流程。申購部門和供應商必須按照采購文件(包括招標文件、投標文件、談判文件、詢價文件、中標或成交通知書、談判紀要等與采購活動相關的所有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采購合同。
2.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的項目采購合同簽訂后三個工作日內,招投標中心要將合同在校園網上進行公告。
第三十七條 項目驗收
1. 10萬元以下項目,由各申購部門按照驗收標準、流程自行組織驗收。驗收完成后填寫資產驗收單,交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簽字后辦理資產入庫手續。
2.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項目,由各歸口管理部門組織驗收,驗收前要將項目中的具體資產(設備)告知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根據需要參加驗收工作(如無歸口管理部門,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會同申購部門組織驗收)。各歸口部門要嚴格按照合同、驗收流程和標準進行驗收,校內參與驗收的專家應盡量從專家庫中抽取。30萬元以上項目至少需有一位校外專家參與驗收,當項目達100萬以上時需邀請三位校外專家參與驗收。驗收完成后填寫資產驗收單,交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簽字后辦理資產入庫手續。
3.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的項目驗收完成后三個工作日內,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將驗收結論在校園網上進行公告。
第九章 責任與紀律
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而不招標的,將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的,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三十九條 參與招投標的工作人員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投標人名稱、數量,泄露標底或透露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投標情況,影響中標結果的,中標無效,并按規定給予相關人員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四十條 評標委員會或談判小組、詢價小組成員私下接觸投標人,收受投標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的,或向其透露評審情況、中標候選人的推薦以及與評標有關情況的,按規定給予相應的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四十一條 中標人無正當理由不與學校訂立合同,在簽訂合同時向學校提出附加條件,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的,取消其中標資格,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中標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在履約中出現嚴重質量問題,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同時取消其5年內參與我院投標競標的資格。
第四十二條 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或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中標無效;未經學校同意,中標人將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的,將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轉讓給他人的,學校有權終止合同,另行組織招標。
第十章 附 則
第四十三條 供應商認為招標文件、開標過程和中標、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招投標中心提出質疑或向學校采購與招標投標招投標工作組投訴。受理部門應當在收到供應商的書面質疑后3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并以書面形式通知質疑供應商和其他有關供應商,但答復的內容不得涉及商業秘密。
第四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學校招投標中心負責解釋。原《江蘇信息職業技術學院采購與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修訂)》(蘇信院后〔2016〕9號)同時廢止。
附件:1.江蘇信息職業技術學院采購方式變更申請單
2.江蘇信息職業技術學院項目論證報告
3.江蘇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招標采購信息采集模板
4.江蘇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單一性專項論證報告
院資2020-10關于印發《江蘇信息職業技術學院采購與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修訂)》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