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學校招標采購流程,規(guī)范學校采購項目履約驗收行為,明晰項目驗收工作的職責、程序和要求,保障采購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需求和履約驗收管理的指導意見》等法律、法規(guī),以及《江蘇信息職業(yè)技術學院采購與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制度的規(guī)定,結合學校實際,現就招標采購項目履約驗收工作進一步規(guī)范如下:
1.資產類采購項目按照驗收流程(見附件1)組織驗收。
2.資產類采購項目(包括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驗收單填寫完整后上傳至采招系統驗收模塊,作為付款的必要憑證之一。(驗收單見附件2、附件3)
3.非資產類采購項目:由申購部門自行組織驗收,并填寫驗收單,上傳至采招系統驗收模塊,作為付款的必要憑證之一。(驗收單見附件4)
國有資產管理處(招投標中心)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