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和加強學校國有資產管理,提高國有資產管理績效,根據《江蘇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國有資產管理辦法(修訂)》規定,學校決定對2023年度占有和使用的全部資產進行全面清查盤點。清查盤點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一、清查盤點范圍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的全部資產,包括流動資產(貨幣資金、債權、存貨等),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在建工程、對外投資等。
二、時間安排
2024年3月25日-3月29日培訓動員階段。3月29日-4月21日各部門開展自查。4月22日至4月26日國資處根據部門自查情況組織抽查復核。5月份,國資處綜合自查和抽查情況,形成學校2023年度資產清查盤點報告。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門務必以高度責任心認真組織,全面清查核實本部門管理范圍內的各類資產。各部門黨政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資產使用人或保管人為直接責任人,資產管理員為工作落實責任人。
2.按照規定格式如實填報附件1《2023年度資產清查盤點報表(套表)》,并認真總結本部門2023年度資產管理工作。 提交的紙質報表必須由各部門資產分管領導簽字確認,黨政負責人簽字完整并加蓋部門公章。
3.各部門按照附件2《2023年度固定資產清查盤點清單》逐一清查盤點,確認每件資產使用保管人并簽字確認,在國資管理系統更新保管人、存放地等信息。盤虧資產需查明情況、說明原因、明確責任,形成書面材料。(02-06表)
4.各部門按照附件3《國有資產管理系統待記賬入庫單》逐項排查項目報銷、入賬情況。(07表)
5.各部門按照附件4《2023年度無形資產清查盤點清單》逐一清查盤點,查明無形資產使用狀況及現使用人(保管人)。(08表)
6.各部門清查盤點本部門租用、臨時借用、校企合作等代管資產,建立代管資產臺賬。(09表)
四、報表報送
各部門于2024年4月22日前將紙質報表送至國資處(行政樓117室)。同時將電子版發送至國資處黃繼超辦公系統郵箱。
在清查盤點過程中如遇問題,請及時聯系國資處黃繼超。
附件1:2023年度資產清查盤點報表(套表).xls
附件2:2023年度固定資產清查盤點清單.xls
附件3:國有資產管理系統待記賬入庫單.xls
附件4:2023年度無形資產清查盤點清單.xls
國有資產管理處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