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以及學校所面向的相關招生省份的招生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類(含藝術類)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江蘇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3108,學校在各招生省份的代碼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學校地址:江蘇省無錫市惠山區藕塘錢藕路1號。
第四條 學校簡介
江蘇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是江蘇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國有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是江蘇省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入選江蘇省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建設單位。學校坐落在美麗的太湖之濱無錫市,占地面積1165畝,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4000多人,專兼職教師900余人,教科研儀器設備總額達2億多元,擁有各類藏書76萬冊。
第五條 頒發學歷的學校名稱為:江蘇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對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七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是招生就業處。
第八條 學校根據需要組建各省各地區招生宣傳工作組,負責該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招生宣傳工作組組長由學校聘任。
第九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和第三方多重監督機制,學校招生工作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按有關政策法規進行,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高考人數、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分省招生計劃編制與實施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招生專業(含專業名稱、專業代碼、學制等信息)及招生計劃數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第十二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學校除定向培養軍士項目外,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要求。
第十三條 考核方式為:以高考成績為主,學生須參加各省統一組織的普通高考。
第十四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有關省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正、公開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五條 我校嚴格按教育部和各省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六條 學校按照理工類、文史類、藝術類分類錄取,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七條 學校嚴格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調檔比例執行。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從志愿)的錄取或者按規定提取其他志愿錄取。
第十八條 對江蘇省和江蘇省外普通類和藝術類進檔考生的錄取采用“分數優先(分數清),遵循志愿”的原則。
第十九條 同分排序規則:普通類考生投檔分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藝術類考生投檔分相同時,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 學校所有專業均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但學校的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課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二條 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根據蘇價費【2014】136號文件確定)按學年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文科類專業4700元/學年,工科類專業5300元/學年,藝術類專業6800元/學年。
第二十三條 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學年人民幣1200元(根據蘇價費【2002】369號文件確定)。住宿費標準如有調整,具體收費標準以省發改委、省教育廳出臺的相關文件為準。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 學校建立了完善的“獎勤助貸減免補”資助體系,落實“決不讓一個學生因為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的莊重承諾。“獎”即按照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相關政策和《江蘇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獎學金評選辦法(修訂)》文件執行,每年為各類學生發放的獎助學金近1500萬元;“勤”即按照《江蘇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勤工助學實施辦法(修訂)》文件精神,學校設立勤工助學崗位,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自食其力平臺;“助”即國家助學金以及學校“愛心100%”陽光助學金,資助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勤奮學習、積極上進的學生;“貸”即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攜帶相關材料到戶口所在地教育局資助中心辦理;“減免”即繳納學費有困難的學生,如殘疾學生(持有殘疾證)、建檔立卡學生(持市縣級扶貧辦發放的《扶貧手冊》)可到學校辦理減免學費手續;“補”即解決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臨時性困難的補助,如特困生生活補貼。
第二十六條 學校通訊地址:江蘇省無錫市惠山區藕塘錢藕路1號。(郵編:214153)
咨詢電話:招生就業處:0510-85811518
微電子學院:18706180610;
智能工程學院:18762621231;
汽車與智能交通學院:19850137139;
物聯網工程學院:13771427157
藝術設計學院:17766361523;
商學院:18762621233;
建筑工程學院:15061898510;
士官學院:15949212552。
招生傳真:0510-85812303
電子信箱:zjb@jsit.edu.cn
招生監督電話:0510-83292005
招生監督郵箱:jw@jsit.edu.cn
學校招生信息網址:https://zsxx.jsit.edu.cn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通過網絡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官網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八條 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內容由江蘇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江蘇信息職業技術學院
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