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響應國家“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要求,推進我院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加強學生創業知識教學,培養學生創業能力,根據《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錫政發〔2015〕319號)、《關于進一步完善就業培訓工作的通知》(錫人社發〔2016〕153號)、《關于進一步完善創業培訓工作的通知》(錫人社發〔2016〕73號)等相關文件要求,現準備由我校創新創業學院牽頭試點開展金馬蘭創業實訓課,課程共計80課時,該課程核定為3個學分,以選修課形式開設,每班額定人數35-40人,教材為人社局免費提供的理論教材和實操指導手冊各一本。授課教師須是獲得金馬蘭創業培訓資質的老師。
一、 培訓對象及篩選
培訓對象為我校一、二、三年級在籍在冊,有創業意愿或已有創業實踐的學生。有意參加相關創業培訓的學生報名后,任課教師使用標準工具(創業培訓學員入學篩查表),對學生進行創業培訓意愿識別,并對其創業基本素質進行初步評估,篩選出與培訓項目有較高匹配度的學員參加培訓。
二、開設規模和教學管理
為確保學生質量和上課效果,本次開班擬在每個二級學院各開設一個試點班(暫不具備條件的可先不開)。由創新創業學院進行統一管理,課程安排確定后,授課教師不得隨意縮減課時或調整課程時間安排。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調整,須在保證標準課時數和課程質量的前提下,先報備給學校創新創業學院再報請市職培中心或市就管中心同意后方可進行微調。
開班前,授課教師應根據學生填寫的附表情況,對學生的培訓需求進行認真分析,在備課和授課時設計和實施有針對性的教學計劃,以保證培訓效果。任課教師有義務結合學員的意見反饋,優化和豐富教學內容,滿足學員對培訓內容的需求。
學校創新創業學院按規定對教師授課情況進行檢查,規范教師的上課行為,督促教師按照教學進度授課;任課教師須督促學員遵守課堂紀律,不曠課、不遲到早退,無故曠課或請假超過2次的學員取消其參加考試機會。人社局將不定期組織專人對我校教師的授課情況進行抽查,
三、費用結算
課程結束后,結合上課情況和資料繳納情況經由人社局考核合格后進行進行統一發放教師課時費和管理費。
教務處
創新創業學院
物聯網工程學院
2017.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