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擇優推薦:
由班主任老師、系主任和輔導員對每個畢業生在校期間的學生成績、素質表現、技能水平、社會工作、獲獎情況等多方面進行匯總排序,填寫《畢業生在校表現一覽表》(樣表見附5);用人單位提出用人需求后,進行擇優推薦。
2.實習協議:
經學院推薦,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雙向選擇后,明確畢業(專業)實習的,即簽訂《江蘇信息職業技術學院畢業生實習協議》,規范明確學院、畢業生、用人單位三方權利義務,維護各自的合法權益,減少學生非理性跳槽,制約用人單位使用廉價勞動力等不利于提高“一次性就業率”的因素。
3.學校輔佐簽訂就業協議:
畢業生填妥正式《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等后,可將原件和《單位錄(聘)用畢業生審核備案表》一起留存各系,學生只帶復印件參加雙選;需求量大的團體單位由學院出面輔助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及時簽署就業協議,以防推薦表原件丟失或就業時機延誤,更好地為廣大畢業生服務。
4.外地畢業生申請留無錫工作報名與審批:
凡優秀畢業生(經系部、學院審核確定),在可能的情況下(如有就業單位接收),可申請留無錫工作(填相關表格);學院將盡力為申請留錫工作獲準的非無錫市生源畢業生辦理進市落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