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寫畢業生推薦表(含成績表)。
2.學生憑推薦表(成績表)復印件參加“雙選”洽談。
3.落實單位后,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單位錄(聘)用畢業生審核備案表”,分別加蓋單位及主管部門的公章。
4.上述兩表及畢業生推薦表原件交市人才部門鑒證。
5.把市人才部門鑒證后的材料由系部收齊交給招就辦,由學校統一去省廳辦理畢業生派遣手續。
6.憑報到證遷出戶口、寄發檔案。
7.畢業生到校領取畢業報到證、戶口遷移證。
8.畢業生在規定期限內將就業報到證、戶口遷移證、就業協議書或審核備案表復印件等有關材料交給市人才中心(市場)辦理報到手續。
9.轉戶口關系,市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在戶口遷移證背面簽署同意落戶意見(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