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科技部、教育部聯合印發《關于促進國家大學科技園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旨在激發高校創新主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充分發揮好國家大學科技園的重要作用。
《意見》指出,國家大學科技園是國家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國特色高等教育體系的重要環節。
對于從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收入中給予科技人員的現金獎勵,符合規定條件的,可減按50%計入科技人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對給予科技人員的股權獎勵,在取得時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在科技人員獲得分紅或者轉讓股權時,按相關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對于高校科技人員到企業兼職從事科技成果轉化,或者離崗創業在國家規定時間內保留人事關系,與原單位其他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聘、崗位等級晉升和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權利。
據悉,近年來,為推動創新創業、鼓勵科研人員進行科技成果轉化,相關部門在完善科研考核評價制度、提升科研人員待遇等方面陸續出臺多項文件。
《關于促進國家大學科技園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內容詳見: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9/201904/t20190415_14609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