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各部門:
根據(jù)《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中期檢查和結項工作的通知》(蘇教辦社政函〔2023〕55號)要求,2023年度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中期檢查和結項工作已開始,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中期檢查工作
(一)檢查范圍
1.2022年立項的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項目、一般項目及專題項目;
2.2021年立項且未參加或未通過2022年中期檢查的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項目與重點項目。
(二)檢查要求
1.中期檢查材料包括《項目申報書》《中期檢查報告書》復印件及經(jīng)項目負責人所在部門蓋章確認的階段性研究成果復印件1套,所有材料按序用A4紙雙面印制并裝訂成冊。如有經(jīng)省教育廳批準的《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重要事項變更申請表》(以下簡稱《變更申請表》),其復印件須一并放在《項目申報書》、《中期檢查報告書》之后裝訂。論文類成果需復印期刊封面、版權頁、目錄及論文全文,報告類成果需提供完整打印稿及成果摘要、成果被采納/批示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加蓋部門公章),著作類成果需提供原件1份(原件不予退還)。
2.一般項目與專題項目的中期檢查工作由學校按照本通知有關要求自行組織開展,各部門應嚴格把關,確保研究進度和質量。
(三)其他事項
已完成《項目任務書》或立項約定研究任務的各類別項目,可不參加中期檢查,直接按結項要求申請辦理結項。
二、結項驗收工作
(一)驗收范圍
已完成《項目任務書》或立項約定研究任務符合結項要求的各類別項目。
(二)結項要求
《項目申請書》《項目任務書》《結項報告書》及研究成果復印件,所有材料按序用A4紙雙面印制并裝訂成冊,如有經(jīng)省教育廳批準的《變更申請表》,其復印件須一并放在《項目任務書》之后裝訂成冊,如預期成果為研究報告的一般、專題項目《成果鑒定表》按序用A4紙雙面印制并裝訂成冊。(由部門審核蓋章,一式2份)。
所附論文類成果需復印期刊封面、版權頁、目錄及論文全文,報告類成果需提供完整打印稿及成果摘要、成果被采納/批示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加蓋部門公章),著作類成果需另外提供原件1份(原件不予退回)。
(三)其他事項
1.項目成果在發(fā)表或出版時需在顯著位置標注項目名稱及批準號,否則驗收時不予承認。對重復標注省教育廳不同項目名稱的同一研究成果,在驗收時只能認定為署名排在第一位的項目負責人的最終成果。
2.僅由雜志社提供用稿通知的未見刊論文,一律不視為已發(fā)表成果。
三、項目清理工作
為保證項目管理的嚴肅性,根據(jù)《項目管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將予以清理:
(一)2018年度立項的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各類項目,本次未按時提交結項材料或未通過本次結項驗收者,一律作撤項處理;
(二)項目負責人被舉報在項目研究過程中違反科研誠信、存在學術不端行為、經(jīng)查證屬實的項目;
(三)在研究經(jīng)費使用中存在嚴重違規(guī)行為的項目;
(四)項目負責人因長期出國、工作變動或其他原因不能繼續(xù)主持研究工作的項目,由項目負責人填寫《變更申請表》,提出自行終止項目,由部門審核蓋章后報科技處。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門要對本部門承擔的高校哲學社會科學項目研究情況進行全面梳理,要安排專人做好此次中期檢查和結項驗收工作。
(二)各部門嚴格審核,應杜絕以下情況:將未完成《項目任務書》既定研究任務的項目申請中檢或結項,經(jīng)審查后退回率較高的;其它影響項目管理規(guī)范性的情況。
五、其他材料提交
1.《結項信息匯總表》紙質版2份、《結項證明》紙質版(尺寸:21cm*29.7cm,240G白卡紙)3份及通過鑒定結項的一般、專題項目《成果鑒定表》復印件2份。
2.部門簽字蓋章的紙質《江蘇信息職業(yè)技術學院科研項目中期檢查和結項匯總表》1份。
以上材料電子版請同時發(fā)送至科學技術處一點通。
請各部門于2023年12月8日11點前將材料交至行政樓417辦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聯(lián)系人:卜老師 電話:051085010886(內(nèi)線8886)。
其他未盡事項請參閱原公告鏈接或電話咨詢。
科學技術處
2023年11月29日